之前在親子書中(汪培珽)讀到,即使再不喜歡一個人,也不能在眾人面前明顯的表現出來,因為那是一種「霸凌」!例如,孩子生日在教室發糖時,不可以故意略過與自己較不好的同學,因為你跟他不好是私下的事情,但在眾人面前表現出來,等於是告訴大家我跟他不好,等於是集眾人之力一起對他表示我們不喜歡你,這對孩子來說是一種很大的傷害。當時有一名父親表示不同意,認為自己的喜悅難道不可以自由的表現出來嗎?我不太記得汪老師是如何回答,好像是「因為我們不是動物,所以我們懂得委婉的表示情感而不直白,我們可以用更寬容的心去去體會他人的感受,當然你還是可以不喜歡他,但不代表你可以傷害他」......當時,雖覺言之有理但體會不深,但這道理我昨天深切的體會到了。

昨天,跟夫家的姑姑們一起在新竹超有名的親子餐廳聚餐,本只想報2個4歲孩子參加做餅乾的活動,但因言語的誤會多報了一個名額,那該怎麼辦呢?布布和喬喬也僅2歲,他們能夠參予活動嗎?後來大姑決定2個小孩一起share這個名額,一份材料分給2個娃娃做。這真的是一份美意,本來的確是的....但聚會一開始時,2個兩歲娃娃打架,喬喬輸了,所以心情一直不太好,而這份心情好像延續到了活動當中,也可能是因為對環境、人、活動的不熟悉,所以興致不怎麼高昂。所以面對這樣的一個小孩,老師選擇了「忽視」!發糖時所有的孩子都有,只略過我家小孩,講解時也是,就算我這個媽媽一直跟老師爭取,但敷衍的態度讓孩子也起了抗拒心,不願配合,所以老師更是連敷衍都省了,直接跳過。我相信當下每個媽媽都只會顧慮到自己的孩子,所以當我的孩子被忽視時,應該只有對我造成強烈的衝擊。不高興的我跟表姐反映,我想把孩子帶開,因為這種態度對孩子來說是種傷害。表姐表示可能是因為我們只付了一個名額卻讓兩個小孩參加的原故,但他不希望我把孩子帶開,因為大家都在這裡玩帶開她反而奇怪,所以也向老師表示喬喬也要玩,但........老師態度一樣,你有說我就敷衍一下,你沒提我就略過....每個小孩都有實際操作的機會,先是布布、咪嚕咕、Diego、別桌的小朋友....然後回到老師手上,就是輪不到我家喬喬,作為媽媽的我快氣炸了,你怎麼可以這樣欺負我家小孩,還當著他老娘的面.....

慶幸當下婆婆趕到,不明瞭老師為何忽略喬喬,直接從老師手上把操作器具搶下,大聲的說我孫女都還沒玩到耶,拉著喬的手帶她一起做,此後的每一項婆婆都一定要喬喬玩到,還大聲的要我幫喬照下美麗的照片。可能是婆婆強勢的態度,居然這個服務人員起了180度的變化,不敢再跳過我女兒,也發了一顆糖給她,而我的女兒也因為婆婆的表現,就像突然有了強力的靠山一樣,終於在活動中展開了笑顏...

我是不悅的,我的確是非常生氣的,氣到都內傷了。也許服務人員是不滿意一人份的名額2人share,所以故意給我女兒下馬威,要讓我知難而退?但就算有錯也是大人的疏忽,孩子何錯之有,將個人的情緒施予在2歲的孩子身上,是成熟大人應該有的表現嗎?難道我不是這個餐廳的消費者,我沒有付費嗎?一個勁的稱讚布布(不過當天他表現的真的很好),卻直接將我女兒隱形,小女娃當下的心情一定不明白這個阿姨為什麼都不理我、不看我、不給我玩、也不發糖給我,我做錯什麼事了嗎?當下我了解了汪培珽書中的意思了,這真的是一種霸凌,對孩子來說是嚴重的傷害,對父母來說也是,我捧在手心的心肝寶貝,居然被人這樣對待?!

我決定,以後權力不分享,我會腰桿挺直據理力爭,做個保護孩子不讓孩子再受到忽視委屈的機車媽媽,我會非常非常的機車、非常非常的強勢、非常非常的令人討厭....還有這家餐廳已經成了我的拒絕往來戶,反正我覺得他們也不差我這個客人,因為他的態度不就很明顯的表現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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