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訊息完全錯誤,收到信的朋友們請直接把它丟進垃圾桶裡吧,收到信件請不要馬上相信,事關自己的權利,一定要自己搞清楚才行!

『失業金』 絕對 不要領滿  6 個月 雖然你用不到,但可以告訴給可能有需要的親友,
及勞工朋友們~~~~提醒他們 『失業金』絕對不要領滿 6個月 ~~~~~~

記得哦~~~~一輩子最多只能領五個月,一旦領滿 6個月,
退休金就全部沒有了! 絕對不要因小失大!!!   今天上勞保局的網站上才看到的勞保局規定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
領滿 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人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如果你有十幾二十年的年資,郤又領滿六個月的人,
你的老年給付可憐了...>< 可能有很多人都不知道,
快告訴你所知道身邊想領失業金的人吧 ....

附上勞保局的網頁 ,自己看看吧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1
正確的為以下:請不要再斷章取義了!

失業救濟金絕對可以領滿,而且退休後還是能夠領取退休金
因為失業救濟金是關於就業保險法,跟勞保法完全沒有關係
當你一領完失業救濟金6個月後隔年再失業,還可領取3個月失業救濟金
而當你就業保險在投保兩年後,若在失業還是能夠領取6個月的就業.
這跟勞保勞退一點關係都沒有喔...所以關於自己的權利請千萬不要隨意放棄...
 
受領失業給付未滿6個月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18條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發給6個月為限;合計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就業保險法規定,領滿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起算,係指被保險人參加就業保險期間,均依法繳納就業保險保險費之保險年資而言,與勞工保險之保險年資無關。此重行起算之就業保險年資,並不影響其原有之勞工保險年資及未來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權益。
 
勞保局已有清楚詳述,請大家不要再被不實的信件所迷惑,失業金絕對可以領滿6個月,而你的退休金也絕對領的到!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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